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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听,秋的声音
听听,秋的声音,
蟋蟀振动翅膀,
“??”,
是和阳台告别的歌韵。
夜书所见(宋)叶绍翁
萧萧梧桐送寒声,
江上秋风动客情。
知有儿童挑促织,
夜深篱落一灯明。
在牛肚子里旅行
有两只小蟋蟀,一只叫青头,另一只叫红头。它们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。有一天,吃过早饭,青头对红头说:“咱们玩捉迷藏吧!”
解字
秋(甲骨文)这个秋字,上面虫子的形象,像长须、长足、薄翼的蟋蟀。
下面加一个“火”字。蟋蟀是避寒趋暖的昆虫,秋凉后钻进别人的床下,发出“蛐蛐”的叫声,古代妇女一听到蟋蟀的叫声,便知秋日已到,离冬天不远了,于是抓紧时间纺织,这便是“促织”一名的由来了。有谚语曰:促织鸣,懒妇惊。所以“促织”是催促织布的意思。
蟋蟀又叫“蛐蛐”,是由它的叫声而得名的。“秋”字的甲骨文上面是一只蟋蟀的样子,下面表示火,意思是天气转凉之后,蟋蟀喜欢靠近人类,藏身于散发热气的灶台缝隙。
第二季《中国诗词大会》16岁的冠军才女武亦姝凭借“七月在野,八月在宇,九月在户,十月蟋蟀入我床下”这句《诗经》中的经典诗句力挽狂澜,最终夺冠。
七月蟋蟀在田野,八月来到屋檐下。九月蟋蟀进门口,十月钻进我床下。十月,当人们在家中看到了蟋蟀,也就意味着秋天的来临。蟋蟀,在后世渐渐成为悲秋的意象。
蟋蟀:右撇子提琴手
后足善跳直翅目,
前胸发达前翅覆;
雄鸣雌具产卵器,
蝗虫螽斯蟋蟀谱。
蟋蟀和螽斯螽斯曾记否,这些伴你入眠的鸣虫音乐一样属于直翅目,咀嚼式口器,前胸背板大,后足跳跃式,常有发达的发音器和听器。
蟋蟀若虫
蟋蟀生性孤僻,一般的情况都是独立生活,绝不允许和别的蟋蟀住一起(雄虫在交配时期也和另一个雌虫居住在一起),因此,它们彼此之间不能容忍,一旦碰到一起,就会咬斗起来。一只雄性蟋蟀可与多只雌蟋蟀同居。
雌雄最明显的区别在尾部的产卵器。雌性个体较大,正后端有针孔状或矛状的产卵管裸出,连同臀部两侧的尾巴,乍一看像长着三只尾巴,翅小,不会鸣叫;雄虫尾部没有针状产卵器,只有自臀尖向斜后方长出的两只尾巴,会鸣、善斗,有互相残杀现象。
蟋蟀,这种古老的昆虫,至少已有1.4亿年的历史,因为其好斗和擅鸣,是古代和现代玩斗的对象。
尾部带产卵器的雌蟋蟀
法布尔在《昆虫记》中呈现了他研究蟋蟀如何发生的过程。这个充满童趣的昆虫学家发现两只前翅是蟋蟀的发声部位。
蟋蟀的两条翅脉呈平行的曲线状,其中一条是精致的锯齿状,约有个三棱状锯齿,这就是蟋蟀的琴弓。两条翅脉之间有凹陷,其间排列着五六条黑色的横脉,让人想到楼梯的梯级。
这些小的梯级就是摩擦脉,在演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,增加了琴弓的接触点,加强了振动。如此精妙的设计让蟋蟀的歌声十分洪亮,在几百米之外都能听到,十足一位美声歌唱家。
尽管蟋蟀的左右前翅一模一样,但是法布尔发现蟋蟀都是右撇子,用处在上方的右琴弓拉琴,而左边的似乎毫无用处。
法布尔决定训练蟋蟀成为左撇子。他把一位成虫的左前翅挪到右前翅上面。但是,蟋蟀却自己费劲地把翅膀恢复原状。
法布尔又在一只幼虫身上做实验,试图从小改变蟋蟀的习性。但是,悲伤的是,这只蟋蟀成年后,不惜以脱臼的代价,坚持把右翅掰上来。
法布尔不得不承认:人为的推理和想象强加给动物,终究抵不过它的本能和坚强。正如我们想战胜自然,改造自然,也最终抵不过自然的运营规律。
蟋蟀就这样,左琴弓和右琴弓高高竖起,內缘相接处,互相摩擦着,使绷紧的两片薄膜股东,发出美妙的歌声。这歌声在中国的历代诗歌中吟诵,亦在西方的文学经典中传唱。
正在鸣唱的蟋蟀
就是那只蟋蟀,唱着童年的惊喜
“在梦和月色交界的窗口
把银晶晶的寂静奏得多好听。”
——余光中《蟋蟀吟》
听,寂寞在唱歌
听,十公里之外
一只蟋蟀在唱歌···
在蒂峰山公园半山腰的路边土坡上,一只蟋蟀欢快的鸣唱深深吸引了我。一摸身上,只顾着找虫,竟忘了带录音笔,于是一路小跑下山,回车上取了录音笔,回寻原处,把它的歌唱声录了下来。
蒂峰山一只蟋蟀在高歌
来自叮咚荒野学堂
这只蟋蟀(见下图)是中山常见的黑脸油葫芦(南方蟋蟀一种),体型较大,鸣声清越,不绝如缕,却“比最单调的乐曲更单调,比最谐和的音响更谐和。”(诗人流沙河诗句)
听它自顾自埋首高歌,不由想起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:“油蛉在这里低唱,蟋蟀们在这里弹琴···”
思绪也飘飘忽忽到了童年嬉戏的田野。
蟋蟀的吟唱,太易勾起我们这一代人的乡愁。
如余光中诗句:“清脆又亲切,颤悠悠那一串音节,牵动孩时薄纱的记忆。”
“促织甚微细,哀音何动人。”
蟋蟀,古人又叫促织。羁旅漂泊的杜甫,在哀哀切切的促织声中找到了共鸣。
然而,你若仔细听蒂峰山这只蟋蟀的鸣唱,似乎听不出多少哀怨来。
不同的蟋蟀鸣唱其实有不同的节奏,而且鸣声与气温有密切关切,气温越高,叫声越响亮。
夏天炎热,蟋蟀鸣声带些急切,待到寒露之夜,秋凉如水,慢悠悠的哀怨之声或就出来了。所以古代文人甚是喜欢听秋虫。
在萧瑟秋风中,听虫儿浅吟低唱,或许完全是另一种心情。
只是忙碌于都市喧嚣的人们,有多少心情来听一只蟋蟀的清唱呢?
“就是那一只蟋蟀在你的记忆里唱歌
在我的记忆里唱歌
唱童年的惊喜
唱中年的寂寞”
——流沙河《就是那一只蟋蟀》
除了螽斯,大概没有那一只虫子像蟋蟀这样与我们的民间文化有这么深的勾连。从“五月斯螽动股,六月莎鸡振羽,七月在野,八月在宇,九月在户,十月蟋蟀入我床下”,到“蟋蟀在堂,岁聿其莫。今我不乐,日月其除”,蟋蟀陪着周人,走过千年岁月。
现代诗歌中,除余光中的《蟋蟀吟》,脍炙人口的,还有诗人流沙河与之应和的佳作《就是那一只蟋蟀》,曾成就两地诗坛一段佳话。诗很长,且摘抄一段如下,有兴趣的可找原诗一读:
就是那一只蟋蟀
在《豳风·七月》里唱过
在《唐风·蟋蟀》里唱过
在《古诗十九首》里唱过
在花木兰的织机旁唱过
在姜夔的词里唱过
劳人听过思妇听过
就是那一只蟋蟀
在深山的驿道边唱过
在长城的烽台上唱过
在旅馆的天井中唱过
在战场的野草间唱过
孤客听过
伤兵听过
·····
时代广场上的蟋蟀
一本著名的童话故事《时代广场上的蟋蟀》中,主人公玛利欧遇到了一位叫冯赛的中国人,讲了一个蟋蟀名字的由来:
“很久以前,盘古之初,世界上本来没有蟋蟀。但是却有个非常聪明的人,他知道世界上的任何事情。这人有个名字,叫做西帅,他只讲真话。由于西帅对所有人都只讲实话,所以那些坏人听到他的话后都非常不高兴,决定要联手杀死西帅。西帅并不在乎,平静地等待。
然而,玉皇大帝却不肯让西帅就这样被害。他认为这个只讲真话的人,比人间的帝王更可贵。所以等那些坏人要杀害西帅的时候,玉皇大帝就把他变成了蟋蟀。于是这个只讲真话又知道万事的人,从此开始唱起没有人懂得,却又人人爱听的歌了。
对他们来说,一首首美妙的蟋蟀之歌,就是这位仍在讲真理,又知晓一切的人所吟唱的歌曲。”
乔治·塞尔登给这只会唱歌的蟋蟀赋予了善良、能干、不受世俗的名利所诱惑的良好品质,还给它的名字创造了一个如此有中国特色的故事。
我很好奇,他是不是真的在美国遇到过一位中国老人,给他讲过这样一个关于蟋蟀名字来历的故事。
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也写过蟋蟀。他在小说《炉边蟋蟀》中形容蟋蟀的鸣叫声“像一颗星星在屋外的黑暗中闪烁,歌声到最高昂时,音调里便会出现微弱的、难以描述的震颤。”
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都喜欢这小东西,说炉边能有一只蟋蟀,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事。狄更斯在一八四四年曾酝酿办一个周刊《蟋蟀》,要把“炉边欢唱的小生物”作为题辞,象征“圣诞欢歌哲学”。
周刊虽然没有办起来,但他把蟋蟀用在一篇小说中,这就是《炉边蟋蟀》,并起了个副题叫“家的童话”。
故事也以快乐的婚礼与狂舞作结。狄更新说,蟋蟀是“小小的家神——人们受苦,悲愁时它一声不鸣,人们高兴,万事如意时它又放声高唱”。狄更斯的炉边蟋蟀鸣声是清越的,它能使人凄冷的梦变得温暖。
“这些田野中的小生命啊,它们忘情地歌唱着自己的欢乐;我徜徉在这生命的合唱里,甚至忘记了头顶上那条璀璨的银河。
天上的星星望着我们,但是目光中没有生命的悸动;它们光彩熠熠,却没有生命的色彩;它辽阔宽广,却没有滋养生命的土壤。
生命的快乐,它们感受不到;生命的苦痛,它们也无从知晓。可是,这些在仲夏夜里陪伴着我的小生命啊,这些为生命而欢呼的歌手啊,是你们让我懂得了太阳照耀的意义,是你们让我触摸到了苍茫大地的灵魂。
这就是生命。在我心中,那些遥远的庞大星球啊,永远也不会比草叶上一只小小的蟋蟀更能打动我。”
法布尔的这段话,道出了我们探寻自然中这些小生命的乐趣和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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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谢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提供资金支持。本文内容及意见仅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,与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的立场或政策无关吴娟
中山市荒野鹿鸣书店(叮咚荒野学堂)创始人
本科就读于中山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系
研究生就读于复旦大学新闻学院
《飞鸟相与还》作者之一
中山市“雁阵飞”家教志愿者金牌亲职导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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